上饶国有企业薪酬设计咨询公司哪家好就找杭州博思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杭州博思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为上饶地区企业提供专业的薪酬体系设计服务
 韩非子曾经说过,“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第一句话的意思是说,圣明的君主,要管理好臣子,就要有赏罚两个手段。本质就是一个奖惩问题。具体到企业中去,就是职位的升迁,薪酬的发放问题。第二第三句说的都是分工问题。说的是看见有才能的官员,就授予他职位和权力。圣明的君主都会使工作互相独立,这样,臣子之间就不会有争论。
  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对岗位与薪酬的看法。听起来挺对,但是,仔细一想又有问题。按照什么标准来赏罚呢?不同人的工作过不一样,如何平衡他们的赏罚呢?工作之间没有交叉,说起来挺好,做起来又难了。因为企业是一个系统,工作都是按照一个流程进行的,完全分清责任,能做到吗?在从事咨询与培训工作的这些年中,经常有人问我人力资源工作,哪些最难做,回顾一下自己的工作,有三件事是最难做的。岗位、绩效、薪酬。因为这三件事情,都涉及到每个员工的利益。首先,岗位的设计与位置的调整,就会涉及到经理员工的职责与权限问题,这在企业中是非常铭感的,绩效,薪酬更是如此。在岗位、绩效、薪酬的调整与设计中,我们会遇到大量的问题。本次课程会围绕岗位与薪酬管理中的难点而展开,主要讲述设计绩效与薪酬体系的方法,以及推进方式
 
 
 
 
杭州博思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解决方法
  ★帮助客户确定科学的薪酬策略:薪酬政策定位(为什么支付)、全面回报策略(以什么形式回报)、薪酬原则(按什么原则支付)
 ★建立科学的薪酬架构,进行合理的薪酬结构设计。综合考虑职位在企业中的层级、职位在企业中的职系、职位员工的技能和资历、职位的绩效,分别对应薪酬结构中的不同部分,充分反映企业战略及发展阶段所关注的内容
★进行科学系统的薪酬调查(包括:薪酬问卷调查、薪酬水平调查、薪酬影响因素调查),解决薪酬的对外竞争力和对内公平问题,为整个薪酬设计奠定基础
★以职位评估为基础,设计符合企业薪酬政策的薪酬结构,使薪酬安排既充分考虑到企业薪酬成本控制需要,又要有效地吸引和保留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充分分析薪酬的激励部分和保健部分的构成,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及职位性质和人才的特殊性设定针对性薪酬组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应当采取不同的薪酬类别,例如:企业高层管理者可以采用与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管理族和技术族可以采用职位技能工资制,营销族可以采用提成工资制,企业急需的人员可以采用特聘工资制等等
 ★运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帮助客户设计符合企业实际的具有较强实操性的薪点表
 ★制定薪酬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薪酬方案的实施以及薪酬与绩效、能力进行挂钩
 ★通过员工创造的绩效(价值)对员工收入进行调节
 
广东省省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省属企业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效益导向,兼顾效率与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努力实现“两个同步”,即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和企业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 
  (四)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推进薪酬分配的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薪酬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构成如下:
  (一)工资总额;
  (二)中长期激励;
  (三)福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费;
  (六)企业年金;
  (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八)教育经费;
  (九)工会经费;
  (十)劳动保护费;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支出。
  第五条 企业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工资,其中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29号)的规定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广东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本办法所指企业负责人包括组织任命的下列人员:企业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第六条 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是指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企业负责人基薪分配系数规定如下:董事长分配系数为1,总经理为0.95,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具体由企业董事会确定。纪委书记薪酬按《广东省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发生经营性亏损企业的负责人基本年薪适当下调。
  (二)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
  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不超过2。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参与市场竞争程度高的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应高于参与市场竞争程度低的企业;规模大的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应高于规模小的企业。
  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三)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经营业绩任期考核为A、B等级的,全额领取任期激励;考核为C等级的,领取60%的任期激励;考核为D等级及以下的,以及因投资经营失误、因非政策性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连续3年新增亏损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境外企业负责人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企业董事会根据省国资委要求,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报省国资委备案。同时,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加强和完善业绩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第八条 中长期激励主要包括股权激励、虚拟股权、增量奖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等。中长期激励的重点是一线企业、核心职工,企业可按照《关于完善广东省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企业福利费是指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用于职工个人以及集体的福利费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费、独生子女费、生活困难补贴、福利设施和福利事业补助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和职工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个人住房资金。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 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各种培训、教育费用。
  第十五条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依法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工会工作的费用。
  第十六条 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实施安全、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或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等负担和支付的费用。 
  第十七条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 薪酬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