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专项整治餐饮业fa票使用_上海智本财税
内容摘要:重点查处将餐费开成非餐费、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fa票、虚开fa票、非法取得fa票等违法行为。
日前,税务总局部署在餐饮业开展fa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将餐费开成非餐费、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fa票、虚开fa票、非法取得fa票等违法行为。
据悉,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下发后,部分餐饮业主为了招徕生意,在开具fa票时将客户大额用餐费用化整为零分割成小额fa票,或将按规定无法开支的餐费开成非餐费fa票,为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规避检查、违规用餐提供了便利。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此次整治的范围为餐饮业2012年度至2013年度fa票的开具、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fa票,列支的大额fa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fa票、有无非法取得fa票等行为。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餐饮企业fa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fa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根据餐饮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征管资料数据,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全面检查餐饮行业fa票使用情况,同时核查受票单位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饮办公用品等fa票,发现疑点线索的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对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发现涉嫌税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定点饭店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或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fa票的,向财政部门移送线索;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做好餐饮fa票信息采集及大额餐饮fa票抽查工作。
同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模范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宴请,严禁把餐费开成非餐费,严禁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小额开票,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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