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明显的裂缝,开发商不肯做房屋质量鉴定,个人申请鉴定又没有机构愿意受理,到底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先跟开发商协商,共同委托做房屋鉴定;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协组织的职能之一便是,“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可以通过上述合法途径获得房屋的鉴定结论,最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上海)有限公司   房屋质量检测站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杨浦区国权路43号财富国际广场银座(200433) 房屋检测,抗震鉴定,工程设计,EPC工程总承包,地产开发 联系人:张海辉   18616398378 http://www.chinajy-sh.com.cn/      http://www.fangjianzhan.com/    http://www.yj.org.cn/    http://www.cgmguanji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