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投资了一大批工程项目,而且我国不断加快的城镇化建设步伐最终将带动建筑业发展,建筑钢材的需求量一定会增加。不仅交通能源、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将大量采用钢结构,钢结构住宅建筑也将成为我国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政府对钢结构行业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推广采用。发展钢结构符合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及推动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可以预测,在“十二五”期间,中国钢结构行业会有更大的发展,中国不仅是钢结构大国,也一定能成为钢结构强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钢结构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一大批钢结构耸立在华夏大地,成为不少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但在施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钢结构安全事故。在这些安全事故中,程度较轻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钢材不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出现裂缝、支架稳定性不足等。程度较重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网架球有深度裂缝,致使网架不能使用;大梁腹板开裂、支撑不能拆除,影响了钢结构的继续使用;起吊设备倾倒在地,设备受损,人员被伤;钢结构整体被破坏乃至倒塌,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由于钢结构焊接施工安全措施不当而引起的大火损失更加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上述安全事故的确给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这种现象已引起国家和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并出台了有关政策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9年年底发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对岩土工程,模架工程,吊装及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4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审查和专家论证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