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成立(公司注册)与设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设立和成立是公司取得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销登记、公司注册,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 行为性质不同。设立行为(公司注册)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
设立行为的后果列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而
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公司注册)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香港公司注册找哪家快!
香港公司注册代办,南昌优惠多多!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可以选择银行开立离岸帐户。银行可以选择在香港开,也可以选择在内地开。香港的银行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荷兰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都受理开立离岸帐户事宜。也可以选择在内地开户。比如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也可以选择外资银行内地分行开户。开立帐户后,客户即可从全球任何银行给您汇款。关于给客户开发票,因为香港公司的发票是由公司自行印制的,所以可根据客户需要自己制作。关于盖章,香港公司有钢印、小圆章及条型签字章各一玫。通常加盖小圆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