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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