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广州市商事登记的,无需提供原件,由审查机关网上核验有关信息)
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 .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 .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三证: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7 .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8 .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等等)
9 . 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 .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1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3 . 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4 .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5.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注意: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同时提供第17、18项资料。
16 . 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7 . 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