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胎美国DOT认证要求 S5。要求。 S5.1翻新轮胎。 S5.1.1除了S5.1.3中规定的情况外,每个翻新轮胎安装在第571.109条附录A规定的轮胎尺寸指定宽度的测试轮辋上时,应符合§571.109的以下要求: (a)S4.1(尺寸和结构)。 (b)S4.2.1(一般)。 (c)S4.2.2.3(无凹痕轮胎对珠粒脱落的抵抗力)。 (d)S4.2.2.4(轮胎强度)。 S5.1.2除了S5.1.3中规定的情况外,每个翻新轮胎安装在第571.109条附录A规定的轮胎尺寸指定宽度的试验边缘时,应符合§4.4.2.2的要求571.109,轮胎的截面宽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截面宽度的110%,轮胎尺寸系数应至少为规定的尺寸系数的97%,符合§571.109的附录A中轮胎尺寸标识。 S5.1.3每个翻新轮胎均应符合S5.1.1和S5.1.2的要求,并按照这些部分安装在任何轮辋上。 S5.1.4没有翻新轮胎的尺寸标称,推荐额定载荷或允许充气压力大于根据§571.109的S4.3规定的外壳上规定的允许充气压力,或表??I中规定的套管。 S5.2外壳。 S5.2.1不得使用套管制造翻新轮胎, (a)在加工前,哪些胎圈丝或帘线织物露出。 (b)在处理过程中任何帘线织物被暴露在外,除了位于接合处的帘线织物,即相同帘布层的两个或更多个部分重叠,或作为带材料一部分的帘线织物之外,可以是暴露,但不得渗透或移除到任何程度。 S5.2.2不得使用外壳- (a)在加工过程中,皮带或帘布层或其一部分被去除要么 (b)在加工过程中,在其上加入或更换皮带或一层或其一部分。 S5.2.3每个翻新轮胎的制造应采用在原始制造时在轮胎侧壁上模制的外壳,每个轮胎如下: (a)符号DOT (b)轮胎的尺寸和 (c)层数或层数的实际数量。 S5.2.4[保留] S6。认证和标签。 S6.1翻新轮胎的每个制造商应证明其产品符合本标准,符合美国法典第49章第30115条的规定,在本章第574.5节规定的位置标有符号DOT的轮胎。 S6.2[保留] S6.3。标签。每个翻新轮胎应符合本标准S7中规定的相位调度规定,符合§571.139的S5.5和S5.5.1的要求。 S7。贴标签的附表 S7.1。轮胎在2005年9月1日或以后,2006年9月1日之前翻新。对于2005年9月1日或以后,2006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轮胎,符合本标准S6.3的轮胎数量必须等于在此期间,翻译人员的生产不到40%。 S7.2。轮胎在2006年9月1日或以后,2007年9月1日之前翻新。对于2006年9月1日或以后,2007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轮胎,符合本标准S6.3的轮胎数量必须等于在该期间,翻译人员的生产不到70%。 S7.3。轮胎在2007年9月1日或之后翻新。每个轮胎必须符合本标准的S6.3。曹剑(市场部总监)Vincent(MarketingDirector)Tel:+86-571-28821160Hp:+86-13735528287QQ:2153601070Email:jd008@hzjdo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50号IX-WORK大厦A座405Website:hzjdo认证,不仅仅是获证!提供印尼SNI,马来西亚SIRIM,美国DOT,印度BIS,泰国TISI,海湾GCC,SASO,巴西INMETRO等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