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的企业出具相应的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 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A、B、C、D级锅炉制造许可专项条件,根据申报不同的级别提供不同的资源
1、技术力量要求 2、制造设备和工装要求 3、检测和试验设备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
1、 基本条件 2、 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 3、 技术人员 4、专业作业人员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申请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厂概况说明; 3、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4、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5、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
6、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 7、工厂质量手册; 8、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审查
联系人:郝芹
手机:13851787257
电话:025-66639806
传真:025-66639971
qq::232317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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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负责华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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