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单位拟增加施工类别或者提高施工等级时,杂货电梯维修许可证资质应当按照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书》,向原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相应评审和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换发新证,原《许可证》交回发证机构。
未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进行改造的特种设备杂货电梯维修许可证资质,改造单位必须更换该特种设备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本单位《许可证》编号等。
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杂货电梯维修许可证资质,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
安装或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与相应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如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资格,本款前述要求可不再履行,杂货电梯维修许可证资质由承担相应施工的单位负责保障该设备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申请单位对评审结论或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行为有异议时,可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诉意见。受理机构收到申诉函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请单位。对处理结论仍有异议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提请行政复议。
欢迎致电海轩咨询\TS认证咨询\认证咨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联系人:陆小姐
电话:025-87716968
传真:025-87716878
客服热线:18061670678
QQ: 1163604711
邮编:210017
邮箱:hx_emc@163.com
网址:http://www.hx-emc.com
地址:南京市云锦路58号万达广场东坊01幢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