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策车用气瓶制造许可证,截止阀制造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现场取样及型式试验、审批、发证、公告。
(申请)制造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单位应当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类别表(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目录(也可以为其他电子文本)。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的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目录(一份)。
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的,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填报方式执行。
受理) 审批机关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资料不全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对不符合以下受理条件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一)申请资料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要求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三)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由于制造单位原因,18个月内不能完成许可工作的,制造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的确定) 工厂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约请一个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由制造单位约请型式试验机构。
型式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约请一个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和从事型式许可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约请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备案。
产品试制) 工厂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的规格及数量试制产品,并且在鉴定评审前完成产品试制工作。
型式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试制产品。
工厂许可产品试制结束后,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核查制造单位是否符合本规则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要求;
(2)通过审查试制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检查实物质量(出厂检验项目与工序检验项目)考核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确认安全标记的使用方法。
(4)对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确定型式试验的方案,现场抽取型式试验样品。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型式试验) 从事工厂许可需要的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收到型式试验约请后15天内安排型式试验,并且在取样后(样品到达试验室)7日内安排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进行。型式试验结束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设计资料审查结果和试验结果。
工厂许可的型式试验报告一式四份,一份给制造单位,一份给鉴定评审机构、一份附在鉴定评审报告中报审批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型式许可的型式试验报告一式三份, 一份给制造单位,一份报许可实施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
许可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且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先策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地址:南京和燕路365号建设大厦301室
邮 编:210038
咨询:李先策
E-mail: Shxc14000@126.com
手机:13645193375
固定电话:025-85338884
传真:025-85321974
QQ :467224437或2215079411
24小时热线:400-034-1118(热线5条)
公司相关网站:
http://www.xiancezi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