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全网)
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4、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若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5、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及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注意: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的货币资金不得少于300万)
6、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管理与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材料时携带,核验后当场退还);10个人
7、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8、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9、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扫描件提供:
依工信部的新规定,申办全网SP企业需在工信部系统上传公司资质,故除准备上述资质外,同时扫描如下证件,文件扫描以WORD文档存盘,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提取工商局章程时,要注意以最新的章程为准。
4、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股东为公司,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5、验资报告原件;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6、10名管理与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
7、房屋租赁协议
8、其它资质:如ICP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企业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