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成立所需的材料:(外企成立代表处)
申请书,授权书;
身份证件:各常驻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开业证书:贵公司所在地的开业合法证书复印件一份(需经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认证),港澳台的则提交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各两份;
银行资信证明:贵公司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用证明书的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内容包括开户日期、董事成员名单、授权签字人、资金周转额或有几位数的存款和总评价等);
办公地址:拟设公司的办公地址,房主产权证明必须到所属区或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房管所办理房屋租凭登记备案(必须是写字楼或商住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