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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办理CMA认证CNAS认证人员需要什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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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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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4:34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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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CMA认证CNAS认证人员需要什么资格证书 详细信息

办理CMA认证CNAS认证人员需要什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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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包 4.5.1目的

本章规定了对分包实验室的管理及对分包工作的控制,以保证分包实验室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能力。

4.5.2分包的提出及批准

4.5.2.1各岗位负责提出需分包的测试项目,推荐具备能力的分包方。

4.5.2.2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对分包方的考核和审批。

4.5.3分包方的管理

对经考核确认符合检测要求的实验室,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确立为分包实验室。对分包实验室应签定分包协议,加强后续管理,一旦发现不符合工作质量要求,应中止该分包实验室承担的工作。详见《分包管理程序》

4.5.4分包责任

4.5.4.1分包协议应明确规定中心与分包方的责任。

4.5.4.2分包协议应书面通知客户,适宜时应得到客户同意。中心对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若客户或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则中心不负此责。

4.5.5记录

   档案管理员负责保存分包协议书、分包方能力的考核记录及分包实验室一览表。

4.5.6相关文件

[1]HGCEC.B-007《分包管理程序》

4.6采购服务和供给

4.6.1目的

中心对所有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服务及物品的采购进行控制,是为了保证长期稳定地获得符合要求的外部提供的服务与供给,以确保本中心的检验质量。

4.6.2适用范围

采购服务和供给的范围有: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校准、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化学试剂、标本、生物制剂及其他易耗品等。

4.6.3要求

4.6.3.1各岗位负责提出所需采购和供给的计划,并负责检查验收。必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所采购物品进行鉴定确认。

4.6.3.2对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供给和服务的采购文件,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描述,并经技术负责人或中心主任审批。

4.6.3.3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关键供给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保存评价记录并建立经中心主任批准的合格供应方名单。

4.6.4记录

采购和供给计划及验收记录和合格供应方名录及评价记录由档案管理员保存。

4.6.5相关文件

[1]  HGCEC.B-008《外部服务和供给程序》

4.7对客户的服务

4.7.1目的

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本中心以优质高效、良好合作为宗旨,与客户密切协作,确保客户对本中心质量保证工作的信心。

4.7.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对客户服务。

4.7.3要求

   本中心由中心主任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工作开始前由中心主任与客户通过合同评审或其他方式,互相沟通,确保对客户的需求理解一致。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偏离或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客户。在保守其他客户秘密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适当的机会使其了解与其委托工作有关的实验内容,并注意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详见《对客户的服务程序》

4.7.4记录

涉及到对客户服务的记录均由档案管理员保存

2005.10.8第0次修改
4.8投诉
4.8.1目的
为满足客户需要,及时对投诉做出处理,并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改进本中心的工作质量。
4.8.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对本中心的检验结果或其他工作质量问题正式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处理。
4.8.3投诉处理
  质量负责人负责受理客户投诉,中心主任依据投诉内容的性质组织调查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并保存投诉处理过程记录。详见《申诉处理程序》
4.9不合格检测工作的控制

4.9.1目的

本章是为确保当本中心出现不合格工作时能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4.9.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中心检测工作的任一方面或检测结果不符合其本身的程序与客户的约定要求时。

4.9.3要求

4.9.3.1产生不合格工作后,发现人应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

4.9.3.2技术负责人对不合格工作初步评价后上报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根据不合格工作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并立即采取纠正。

4.9.3.3若经评价认为不合格工作可能再次发生或对体系是否符合本手册要求产生怀疑时,应运行《纠正程序》。

4.9.3.4根据不合格工作的性质决定是否通知客户并取消原工作。

4.9.3.5经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评定不合格工作已纠正,报中心主任批准恢复工作。

4.10改进

4.10.1目的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10.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保持有效性。

4.10.3要求

4.10.3.1实验室应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并针对方针和目标实施有效措施来实施,保证管理体系的运行。

4.10.3.2实验室要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合理的利用审核的结果,使管理体系不断的改进。

4.10.3.3实验室应及时的对数据进行分析,随时改进管理体系。

4.10.3.4实验室通过实施预防措施和和纠正措施来保持其有效性。

4.10.5相关文件

[1]  HGCEC.B-012《纠正措施程序》

[2]  HGCEC.B-016  《内部审核程序》

[3]  HGCEC.B-014《预防措施程序》

[4]   HGCEC.B-013 《改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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