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cnas认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汽车和 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 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 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06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3:2006。 相对于CNAS-CL13:2006,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条款5.2.1中增加对道路试验驾驶人员的相关要求; ——细化5.3.1条款中各项要求; ——增加5.5条款; ——条款5.6.2.2.2中增加对GPS汽车测速仪、汽车燃油流量计的相关要求。
汽车和摩托车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 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汽车和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安全、环保、节能等项 目。
5.2.1从事道路试验的驾驶人员必须获得法定驾驶证,同时还必须获得试验司机的上 岗证。对(临时)雇佣的驾驶人员,应进行足够的培训和监督,保存培训、考核、监 督和工作记录。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对汽车和摩托车检测实验室的具体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汽车、摩托车的各项性能试验的道路和环境条件应符合汽车、摩托车试验标准的要求;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和ABS试验的场地和环境应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规 定;摩托车的加速噪声和ABS试验的场地和环境应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长期使用的试验场地应提供相应符合性证据;有定期核查要求的试验场地,应 制定核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核查并保存记录。
临时使用的试验场地,使用前应进行核 查并保存记录; ————汽车和摩托车的电磁兼容性(EMC)测试场地和环境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及 CNAS-CL16的规定; ————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性(EMC)电波暗室的最小尺寸应满足1米 法测试的要求; ————汽车和摩托车照明及信号装置配光性能测试暗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检测标准 的规定;灯光测试暗室内应有良好的封闭防尘措施;
在光度测试的整个区域内应无人 体可感受的明显气流扰动;测量设备及传感器所在区域的温度应控制在(23±5)℃, 传感器配备恒温控制(或补偿)装置除外;相对湿度不高于80%;应有相应的措施确 保各光度计探头不受来自试验室墙壁、地面或其内物体的反射光的影响;在准备测量 的状态下,各光度计探头所探测到的杂散光,其示值不得大于如下要求:前照灯、前 雾灯:0.005lx,信号灯:0.01cd,回复反射器及回复反射材料:1.0mcd/lx; ————汽车除霜、除雾试验的低温实验室的温度、冷空气流速应符合检测标准的规定; 
————汽车碰撞实验室的标态间和假人标定间工作期间的温度、湿度应符合检测标准 与计量校准的规定并进行监控; ————汽车、摩托车和发动机排放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检测标准的规定,发动机 噪声检测实验室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汽车、摩托车燃油泵性能实验室应具有有效的防静电和防爆技术措施。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5设备 5.5.1从事汽车和摩托车灯具检测的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配光和光通量标准灯泡。 
5.5.2对汽车和摩托车检测实验室的具体要求: ————排放试验所使用的分析设备应按照规定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线性化检查,NOX分 析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有计划的进行转化效率检查。
 ————对于三维H点测量装置、汽车碰撞和零部件动态试验所用的数据采集分析系 统、假人,应定期采用合理方法确认其状态符合规定。 ————汽车碰撞试验所使用的可变形壁障(蜂窝铝)应有制造商提供的、符合EEVC(欧 洲车辆安全促进会)相关规定的证书。
5.6.2.2.2对排放分析系统,除应使用有证标准气体对排放分析系统进行校准外,还 应在每一认可周期内与两家以上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间的比 对; 对于汽车整车试验所用GPS汽车测速仪、汽车燃油流量计,应纳入每年的期间核 查计划,同时在每一认可周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实验室间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