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MA实验室认证怎么办理办理要多长时间
5.4.2实验室在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时,或开展新项目检测前,应按照方法要求对人员、 环境、设备、标准物质、参考标准、试验耗材等方面进行验证,必要时需进行验证试 验,并保留相关记录。 当实验室的变化可能影响已验证方法的实施时,例如设备主要参数的变化、环境 条件的变化等,应重新进行方法验证。 
5.4.3实验室使用非本领域适用的标准方法时,应按照非标方法的确认程序制定成内 部的技术文件。 
5.5设备 5.5.1在利用实验室外的场地、设备进行外观、重量等项目检测时,所使用的外观检 测用灯光装置及其照明度和重量检测所用磅秤、台秤等的准确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 求。 
5.5.2对于需要校准,但又无法获得外部校准服务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可进行内部校 准,相关认可要求见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 
5.6测量溯源性 5.6.2.2.2HVI棉花测试仪、纤维气流细度仪等仪器设备中不能溯源的量值参数,宜 首选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公认标准要求的方法进行确认,也可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 法进行确认。
5.6.3.2标准物质 实验室应首先使用符合试验要求的有证标准物质,如无有证标准物质,可使用来 自权威机构或被行业内所公认机构生产的标准物质。 
5.6.3.3期间核查 a)实验室对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应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分析标准物质的稳 定性。 b)实验室应按标准规定配备用于检测评定的灰色样卡、标准深度色卡、实物标 样、标准样照等参考标准,并定期进行核查。建立台帐,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 
5.7抽样 5.8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5.8.1实验室制定的样品控制程序应包括对检测样品和检测余样的弃置规定。
如可 行,实验室应明确对不同检测样品的接收条件要求。 实验室应对样品包装和用于样品处理的器械进行选择,确保不会对样品造成污 损,还应考虑用于检测甲醛等项目样品的稳定性不受影响。 如果在有关检测标准中没有对取制样要求作出说明,必要时实验室样品的取制应 按照有关专用取样标准进行,并应制订取样和制样程序。
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的存储条件,接收样品后,应尽快放置到合适的存储 条件下。 5.8.2适用时,试样的子样应加以唯一性标识,以防混淆。 
5.8.3实验室应检查样品接收时的状态和外观,并根据需要记录相关信息,如数量、 颜色、图案、服装类型等,在可能的条件下保留一个样本用于辨识样品,使之能满足 检测工作的需要和充分表述样品的信息。 
5.8.4对干茧、生丝、羊毛和羊绒等天然纤维,实验室在检测和贮存时应采取防止虫 伤、虫蛀及霉变等措施,并且采取的措施不能影响样品的性能。对检测甲醛等挥发性 物质项目的留样样品还应考虑样品的稳定性不受影响。 
5.9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5.9.1实验室应制订质量控制计划,对外部和内部质量控制活动的实施内容、方式、 责任人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实验室应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参加能力验证的频次应与检测范围和检测参 数的工作量相适应。 
注:CNAS-AL07《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规定只是必须满足的最低 要求。 实验室应制定目光校对和操作比对计划,保证从事感官评价和手工操作的检测人 员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校对感官评价和统一操作手法活动,经评价合格后方能继续 从事相关活动。
5.9.2所有内部质量控制中应明确可接受结果的判定标准和结果不可接受时采取的 措施,实施结果和参加能力验证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进行结果评价。 
5.10结果报告 适用时,当文字性的样品描述不能清晰说明样品的特征与状态时,在结果报告中 应以实物样本或清晰的彩色照片作为文字描述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