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CNAS/CMA认证是怎么申请办理的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S.1实验室应确保非固定场所检测人员能够获取并充分掌握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 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方法标准、手册、参考资料,并且能够及时得到更新 的版本和其他的技术支持。 5.4S.2对在非固定场所实施的检测方法或对其偏离的验证或确认,都应在相应的检测 环境的条件下进行。 
5.4S.3适用时,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估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且要充分考虑到在非 固定场所实施检测的环境条件。如果不适合评估测量不确定度,实验室应证明经验证 的方法性能指标在标准方法规定的范围内。 
5.5设备(包括软件) 5.5S.1实验室应对非固定场所检测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定程序,包括运输、安装、操作、 维护、存储、校准、期间核查等要求。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5.5S.2在非固定场所实施检测前后应对设备的校准状态和功能进行适当的核查,以确 认校准状态和在用设备的适宜性。
如果在现场不具备核查条件,要保证在检测前后在 实验室进行核查。对移动比较敏感的设备,应在检测前进行核查。如果发现设备不适 合继续使用,应立即停止使用,加贴明显停用标记,实验室应检查缺陷或偏离对以前 检测结果的影响,同时启动“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5.5S.3如果实验室使用借用或租用设备,实验室应记录和保存借用或租借设备的校准 证书和其他相关的详细信息。每次使用前须进行核查,以确保满足方法要求。 
5.6测量溯源性 5.6S.1当有必要利用参考标准时,应采取足够的措施确保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以及非固 定场所条件下保持稳定的校准状态。
应了解参考标准对环境变化或其他相关参数变化 的反应和如何有效避免和减轻这些变化及其反应的适当措施,且要形成文件。 5.6S.2应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保存参考标准,以确保处置、运输、存储过程中校准状 态有效。
5.7S.1实验室应制定非固定场所检测抽样的程序,以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5.7S.2适用时,实验室应对抽样的物品进行必要的评估,应考虑抽样对原物品的影响, 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危险发生。必要时,对抽样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满足相 关要求。 
5.8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5.8S.1实验室的检测样品的标识系统应包含对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要求。 5.8S.2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非固定场所检测样品在存储、处置、运输和准 备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混淆。 
5.8S.3检测开始前应对非固定场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查,当发现或怀疑样品出现异 常时,应进行重新抽样。不能重新抽样时,应在检测记录和报告中对样品状态予以描 述,可能时,应分析样品的损坏或污染等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5.9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5.9S1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程序应包含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内容。 
5.9S2适用时,应开展现场空白试验、现场平行试验、样品加标回收试验、非固定场 所仪器比对试验、非固定场所与实验室固定场所间检测结果的比对试验、能力验证等, 并纳入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中。 
5.10结果报告 5.10S.1来自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获得结果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应当纳入报告的内 容。
5.10S.2除CNAS-CL01:20065.10条款规定的信息外,报告应包含所有在非固定场所 开展检测活动的相关信息,如实施检测活动的地点等。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纺织检测的 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纺织检测中涉及微生物的项目需满足CNAS-CL0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涉及化学的项目需满足CNAS-CL10《检测和校准 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节 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06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8:2006。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纺织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