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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如何取得cnas/cm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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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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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4:19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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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cnas/cma认证 详细信息

如何取得cnas/cm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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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的不仅仅是体系资料,或者去复制国家相关标准中早已明说的内容来体现自己的专业性。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是建立对检测标准以及实验室检测流程的高度理解上,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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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领 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 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18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中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1:2018 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1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 的应用说明》和CNAS-CL15: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相对于CNAS-CL11:2015,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为: ——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03; ——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章节号,并根据其内容进行编辑性修订; ——增加附录B,内容以CNAS-CL15:2006为基础,对电声检测领域提出特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进行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电气检测领域包 括设备、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和环境试验。 

6.2.2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 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注:实验室人员相关要求可参照CNAS-CL01-G001的6.2条款。 6.2.5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使从事电气领域检测人员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 防止检测中会出现的电击、热危险、燃烧、机械损伤、有毒有害气体、化学、辐射等 对人身构成威胁。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根据电气领域的检测项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实验室应对可能影 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必要时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的 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 ——应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护,如果需要,应提供到每个电气检测设备 的保护地;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电 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 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的防静电工作 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气候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 度,大气压力等,则应有满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环境设施或措施;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机械振动和冲击敏感,应保持与振动 和冲击源的有效隔离。 

b)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电源容量,并确保试验用电源特性,如电压额定值、频 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谐波畸变等,符合检测标准要求或保 证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在预计的范围内。 c)实验室的检测工作电源应由独立电路供应,并应与空调电源、照明电源分开。 d)实验室的面积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应为工作设备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 和仪器保留存储空间,应给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e)实验室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照度应不低于250lx。 

f)高压下检测设备,应按电压等级提供有充分的安全保护的房间或封闭区域和 安全距离,在进行升压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在场,1人操作,1人监督和保 护。 6.3.4为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实验室还应建立并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这 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对于高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 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 b)对于从事高压类试验的实验室,应为检测人员配备劳动保护产品(例如安全 胶鞋等)或在检测区域采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c)对于从事激光光学测量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光学暗室,应为测量人员配 备激光防护眼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激光安全防护的培训。 

)火焰燃烧试验用的气体应与试验区有效隔离。 e)如果检测项目产生对工作人员有害的气体,试验区域应有排放措施。 f)如果检测项目使用化学类消耗品,应对其有妥善的保管、存放、废弃的方法 和程序。 g)带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绝缘措施。 h)如果检测项目产生过高的声、光、电磁等非电离辐射,试验区域应有消音措 施或提供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 i)实验室的故障项目试验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和具备足够的灭火措施。 j)实验室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k)试验中高速旋转的试验样品应施加防护罩。 

6.4设备 6.4.1电气实验室应具备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规定的主要项目的设备,包括辅助设备。 

6.4.4辅助设备应确保符合检测标准的指标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4.6如果辅助设备的参数指标会对检测结果造成显著影响,该设备应进行校准。 7过程要求 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任何为使样品通过检测的修改(包括电子硬件和软件修改、样品工作状态的调 整等)都应记录。修改的样品也应有唯一性标识。原样品和修改的样品的提交日期应 分别记录。 

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6.3实验室应对定量类检测项目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注1:在不确定度评定中,电气实验室需更多关注由检测方法和人员带来的测量 不确定度影响。 注2:对于电气领域无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定性类检测项目,实验室需更加关 注以下几点: a)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b)设备的状态满足要求; c)人员熟悉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标准方法要求进行操作。 

7.7确保结果有效性 7.7.1实验室应对内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的频率、实施内容、方式、责任人、满足 规定限值和不满足规定限值时采取的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针对电气领域尚未开展能 力验证或基于检测性质无法开展实验室比对的检测项目,实验室应专门针对此类项目 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以满足质量保证的要求。 

7.8结果报告 7.8.2(检测、校准或抽样)报告的通用要求 当实验室专门针对之前报告中的检测不合格的电气项目/参数进行复测并单独出 具报告时,应在复测报告中标明原报告的唯一性信息(例如报告编号等)。 

当实验室使用客户提供的维持样品工作的支持设备或附件进行电气测试时,应对 这些设备或附件进行确认以保证其电气参数不会对样品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 响。

如果会造成影响,应将这些设备或附件的重要信息(例如名称、型号、编号等) 列入检测报告中。 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7.11.2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数据采集时,应对其硬件和软件进行确认并 保存确认记录。如这些硬件和软件是实验室内部开发的,还应保存开发过程的技术记 录。实验室应有措施防止此类软件被非授权者随意修改。 

本附录是对照明检测领域(包括室内外现场照明,灯具、光源和灯控制装置)的 光电参数、色度和寿命检测的特殊要求,不包括对汽车和摩托车灯具的检测要求,汽 车和摩托车灯具的检测应满足CNAS-CL01-A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A.2设施和环境条件 光学检测项目的环境设施(例如光学暗室等)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有效隔离杂散光 干扰(例如外界入射光、影响检测结果的漫反射光等)。 

A.3计量溯源性 A.3.1标准灯校准 标准灯应在实验室规定的适当的使用时间间隔内进行校准。 注1:当工作在产生2856K相关色温的灯电流时,典型的标准灯每燃点24小时 其发光强度衰减0.6%。标准灯可接受的校准周期是燃点时间30到50小时。 注2:实验室需根据其标准灯的校准周期确定其期间核查的频率以保持标准灯校 准状态的置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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