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CNAS认证,CMA认证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认证服务 > 其他认证服务 >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怎么申请办理CMA/CNAS实验室认证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NAS/CMA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3:21
  • 有效期至:2022-10-16
  • 收藏此信息
怎么申请办理CMA/CNAS实验室认证 详细信息

怎么申请办理CMA/CNAS实验室认证

办理CNAS认证、CMA认证,轻松快捷拿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款。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CNAS/CMA认证资质申请的咨询公司,我们只做我们专业的,抱着最终为客户办实事的态度,只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了您的这个项目就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138——-0904——-0103——-(V信同号)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以下内容是相关行业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具体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理步骤,办理CNAS/CMA认证费用,办CNAS/CMA认证要求,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

5.1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识别来源

a.    检测项目中检测方法的要求;

b.    所用仪器设备的要求;

c.    样品对环境的要求;

d.    检测人员的人机工程要求。

5.2设施和环境条件的配置

5.2.1根据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检测中心应具备满足相应要求的试验场所。

5.3一般环境要求

a.   对有温度要求的检测中心应有温度调节措施,如安装空调设备。

b.   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中心,应配备排湿或加温装置以满足要求。

c.   根据本检测中心所开展的业务范围的相应标准,本检测中心必须配置适当的设施和环境条件以有利于检测的正确实施

d.   检测中心应配置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安全设备或措施,以免影响检测工作质量。

对于影响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确认。

f.   有效隔离不相容的检测中心活动区域

g.   预防对检测中心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5.4.电气检测环境要求

a)根据电气领域的检测项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检测中心应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 必要时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应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护,如果需要,应提供到每个电气检测设备的保护地;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的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气候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度,大气压力等,则应有满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环境设施或措施;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机械振动和冲击敏感,应保持与振动和冲击源的有效隔离。

b)检测中心应配备足够的电源容量,并确保试验用电源特性, 如电压额定值、频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谐波畸变等,符合检测标准要求或保证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在预计的范围内。

c)检测中心的检测工作电源应由独立电路供应,并应与空调电源、照明电源分开。

d)检测中心的面积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应为工作设备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和仪器保留存储空间,应给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e)检测中心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照度应不低于250lx。

5.5为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检测中心还应建立并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带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绝缘措施。

b)如果检测项目产生过高的声、光、电磁等非电离辐射,试验区域应有消音措施或提供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

c)检测中心的故障项目试验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和具备足够的灭火措施。

d)检测中心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5.6检测标准中对温湿度有要求时必须在检测记录中记录实验的温湿度。

5.7除本单位员工外,其余无关人等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区域,外来参观或办事人员需进入实验区域的应先由综合组提出申请,经各检测中心负责人批准,填写《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批准记录表》,由检测中心有关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1.目的

对检测工作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检测工作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在本检测中心进行的一切检测工作。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技术监督员:负责检测的监督管理。

3.2检测组负责人:负责检测任务调度安排、检测报告和检测资料的整理以及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

3.3综合组:负责检测报告发送并记录。

3.4文件管理员:汇总,归档,保管。

5.2承接检测工作

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后,根据登记表进行编号后,交由检测人员;

5.3检测人员对样品、检测方式、申请项目等情况进行确认,再对设施环境、设备、本检测中心的检测范围等进行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检测产品、申请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样品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资料等。

5.4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含本检测中心所制定的检测细则)和标准。

5.5检测过程

5.5.1检测人员检测前充分了解与检测有关的信息。

5.5.2需校准的检测设备一定要校准合格、且不能超过校准期限以保证检测质量。

5.5.3检测员应符合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只能执行检测人员的辅助工作,不能参与影响检测质量的关键环节的工作。

5.6.4所有检测人员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采用正确有效的方法:没有规定检测方法时,本检测中心应尽可能选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公布,以及由权威机构、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发表的方法;如须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则应采用经委托方同意并已经确认的方法。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