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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NAS认证办理需要哪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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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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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5:55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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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证办理需要哪些人员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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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较简单的报告即可,上述很多内容在常规报告 中可以省略,但应包含在参加者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计划协议或阶段性的汇总报告中。 

4.8.3应使参加者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报告。对于运作周期可能很长或涉及易腐坏材料 的计划,可在最终结果发布之前提供初步或预期结果。 注:这样可以及早调查可能的错误。 4.8.4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有个人和组织使用报告的政策。 

4.8.5当有必要发布一个能力验证计划新的或修正版的报告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唯一性的标识; b)所要替换或修改的原始报告的引用; c)修改和重新发布原因的说明。 4.9与参加者的沟通 4.9.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提供有关能力验证计划的详细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a)能力验证计划范围的详细信息; b)参加者应支付的各项费用; c)参加条件的文件化规定; d)保密措施; e)申请细则。 4.9.2能力验证提供者应迅速将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或运作中的所有变化通知参加者。 4.9.3应制定文件化的程序,使参加者能够对能力验证计划中有关其能力评定提出申 诉,应将申诉的途径告知能力验证计划参加者。 4.9.4适当时,与参加者交流的相关记录应保留并归档。 

4.9.5若能力验证提供者发布参加声明或能力声明,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免引起误 导。 4.10保密 4.10.1除非参加者宣布放弃保密,否则应对能力验证计划参加者的身份保密其身份 应仅为参与能力验证计划运作的相关人员所知。 4.10.2参加者向能力验证提供者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应视为保密信息。 注:参加者可以选择在能力验证计划范围内放弃保密,以便能够互相交流和帮助, 例如为了提高能力。

出于管理或认可的目的,参加者也可以放弃保密。在大多数情况 下,参加者可以自己向相关权威机构提供能力验证结果。 4.10.3若某个利益相关方要求能力验证提供者直接向其提供能力验证结果,应将该 安排在计划开始前告知参加者。 4.10.4例外情况下,若管理机构要求能力验证提供者直接向其提供能力验证结果, 提供者应书面通知受影响的参加者。

5.1.1能力验证提供者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具有法律地位和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 实体。 5.1.2能力验证提供者有责任确保所提供能力验证活动符合本准则要求,并满足参加 者、法定管理机构和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5.1.3能力验证提供者管理体系应覆盖其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和在 相关临时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5.1.4如果能力验证提供者所在的组织还从事其它活动,为识别潜在利益冲突,能力 验证提供者应确定该组织中涉及能力验证活动,或对能力验证活动有影响的关键人员 的职责。当识别出潜在利益冲突时,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实施相关程序以确保其所有活 动的公正性。 

5.1.5能力验证提供者应: a)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 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于管理体系或提供 能力验证计划的各项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 b)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 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 c)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的程序; d)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实 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 e)确定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 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f)规定对能力验证计划运作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 权力、相互关系和所需的能力; g)确保全体人员理解他们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管理体系目 标做出贡献; h)由熟悉各项活动程序的人员,对技术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 i)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能力验证计划运作质量所需的 资源,包括提供在相关检测、校准或检验领域以及4.4.1.4中统计方面的必要 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的支持; j)指定一名员工作为质量主管(适当的称谓),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 何时候都能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 渠道接触决定能力验证提供者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

k)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注:在能力验证提供者人员数量少时,一个人可能有多项职能,对所有主要职能 都指定代理人可能不现实。 5.1.6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管理体系有效性事 宜进行沟通。 5.2管理体系 5.2.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这些活 动包括所提供能力验证的类型、范围和数量。 

5.2.2能力验证提供者对其政策、计划、程序和指导书的规定和文件化程度,应能满 足保证能力验证各方面质量的需要。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 和执行。 

注:这些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能力验证物品质量(如均匀性和稳定性)、特性 (如设备校准和方法确认)、特性值的指定(如使用适当的统计程序)、参加者能力 评价、能力验证物品的分发、储存和运输程序、检测结果统计处理以及报告。 

5.2.3能力验证提供者管理体系与质量有关的各项政策,包括质量方针声明,应在质 量手册(适当的称谓)中阐明。应制定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质量方针 声明应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管理者向参加者及其它客户提供能力验证服务的质量的承诺; b)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的声明; c)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 d)要求与能力验证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 和程序; e)管理者对遵守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5.2.4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 5.2.5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5.2.6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指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 文件的架构。 

5.2.7质量手册中应规定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偱本准则 的责任。 5.2.8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3文件控制 5.3.1总则 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建立和保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 或来自外部的),诸如法规、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能力验证计划协议、检测或校 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导书和手册。

5.3.2.1凡作为管理体系组成部分发布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 批准使用;提供者应建立用于识别管理体系文件的当前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清单,或等 效的文件控制程序,并使之易于获取,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5.3.2.2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 a)在对能力验证计划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 授权版本; 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行更新,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并满足使用要求; c)及时地从所有使用或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文件,或用其他方法保证防止误 用; d)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记。 

5.3.2.3能力验证提供者制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 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5.3.3文件变更 5.3.3.1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和批准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5.3.3.2若可行,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 5.3.3.3如果能力验证提供者的文件控制系统允许在文件再版之前对文件进行手写 修改,则应确定修改的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注、签名缩写并注明日期。 修订的文件应尽快发布。 5.3.3.4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 

5.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5.4.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建立和保持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政策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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