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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实验室cnas认证如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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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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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3:25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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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cnas认证如何申请办理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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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能力验证中每个被测量或特性所要求或期望的准确度(正确度和精密度)以 及测量不确定度; b)达到统计设计目标所需的最少参加者数量;当参加者数量不足以达到目标或 不能对结果进行有意义的统计分析时,提供者应将评定参加者能力的替代方 法细则形成文件,并提供给参加者; c)有效数字和/或小数位数与所报告结果的相关性; d)需要检测或测量的能力验证物品数量,以及对每个能力验证物品或每项测定 的检测、校准或测量的重复次数; e)用于确定能力评定标准差或其它评定准则的程序; f)用于识别和(或)处理离群值的程序; g)只要适用,对统计分析中剔除值的评价程序; h)只要适当,与设计相符的目标和能力验证轮次的频率。 4.4.5指定值 4.4.5.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将确定能力验证计划被测量或特性指定值的程序形成文 件。该程序应考虑所需的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以证明能力验证计划符合其目 标。 

注:计量溯源性并不是在所有情况都可行或适用。 4.4.5.2校准领域的能力验证计划的指定值应具有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 4.4.5.3对于校准领域以外的能力验证计划,应考虑参加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特定 需求,或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来确定指定值的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的需 求、关联性和可行性。 

注:所需的计量溯源链可根据能力验证物品类型、被测量或特性以及可溯源校准 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可获得性而有所不同。 4.4.5.4若将公议值作为指定值,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将原因形成文件,并应根据能力 验证计划方案来评估指定值不确定度。 4.4.5.5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有关于指定值披露的政策。该政策应确保参加者不能从早 期的披露中获益。 

4.5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4.5.1通常期望参加者使用他们自己选择的检测方法、校准或测量程序,这些方法或 程序应与其日常所使用的一致。能力验证提供者可依据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要求参加 者使用指定的方法。 

4.5.2若允许参加者使用他们自己选择的方法,能力验证提供者应: a)制定政策并按程序对不同检测或测量方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对; b)了解每一被测量所用不同检测或测量方法的技术等效性,并采取措施评价不 同方法的参加者结果。 

4.6.1.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在发放能力验证物品前及早告知参加者能力验证物品可 能到达或将要分发的日期,除非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不适于这样做。 

4.6.1.2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向所有参加者提供详细的文件化的指导书。指导书应包 括: a)要求参加者按照大多数日常检测样品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验证物品(除非能力 验证计划有不同于该原则的特定要求); b)能力验证物品检测或校准影响因素的详细说明,例如:能力验证物品的性质、 存储条件、是否限定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或测量的时间要求; c)进行检测或校准之前,能力验证物品的准备和/或状态调节的详细程序; d)处置能力验证物品的适当指导,包括安全要求; e)参加者检测和/或校准时特定的环境条件,如适用,要求参加者报告测量期间 相关环境条件; f)检测或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记录和报告方式的明确和详细的说明。如果指 导书要求报告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应包括包含因子和置信概率(只要可行); 

注:指导书通常包括测量单位、有效数字或小数位数、报告的依据(如按干 基重量计或按“收到基”计)等参数。 g)提供者接收用于分析的能力验证结果的截止日期; h)能力验证提供者用于问询的详细联络信息; i)适用时,返回能力验证物品的说明。 

4.6.2能力验证物品的处置和存储 4.6.2.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确保能力验证物品从制备到分发的过程中得到妥善标识、 隔离和免受污染或降解。 

4.6.2.2能力验证提供者应确保提供安全的存储区域和/或存储室,防止能力验证物 品在制备和分发期间受损或变质。应制定授权从这些区域收发能力验证物品的合适程 序。 4.6.2.3适当时,为发现存储期间可能的变质,应定期检查存储或存放能力验证物品、 化学品和材料的条件。 4.6.2.4如果使用有潜在危险的能力验证物品、化学品和材料,应有设施保证其安全 处置、去污染和废弃处理。 

4.6.3能力验证物品的包装、标识和分发 4.6.3.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控制包装和标记过程,以确保符合有关国家、地区或国际 的安全和运输要求。

注:对于某些类型的材料而言,正确分发能力验证物品可以避免严重问题的发生。 例如,要求持续冷藏或不能曝露于X射线下、碰撞或振动等。大部分的化学材料采用气密包装,以避免受到空气中污染物的污染,例如,在运输中会接触到燃料蒸汽或发 动机排放的废气。 

4.6.3.2能力验证提供者应规定能力验证物品运输相关的环境条件。必要时,提供者 应监视运输过程中的这些环境条件,评估其对能力验证物品的影响。 4.6.3.3在能力验证计划中,若要求参加者将能力验证物品传递给其他参加者,对于 该传递,应向参加者提供文件化的指导书。 4.6.3.4能力验证提供者应确保每个能力验证物品的包装上牢固地贴有标识,设计时 应确保标识在整个能力验证期间保持清晰和完整。 4.6.3.5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按照程序来确认能力验证物品的送达。 注:参加者如果没有按期收到能力验证物品,可以按照4.6.1.1,告知能力验证 提供者。

4.7.1.1所有的数据处理设备和软件在投入使用前,应依据程序确认。计算机系统维 护应包括备份操作和系统恢复方案,并应记录维护和运作检查的结果。 4.7.1.2应运用适当的方法记录和分析参加者提交的结果。应建立和执行程序以检查 数据输入、传输、统计分析和报告的有效性。 4.7.1.3数据分析应给出与能力验证计划统计设计相符的总计统计量、能力统计量以 及有关信息。 4.7.1.4应使用稳健统计方法或检出统计离群值的适当方法,使离群值对总计统计量 的影响降至最低。 

4.7.1.5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有文件化的准则和程序,以处理不适合统计评价的检测结 果,例如:计算错误、转换错误和其他粗大误差。 4.7.1.6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有文件化的准则和程序,以识别和处理在分发后才发现的 不适合能力评定的能力验证物品,例如,能力验证物品不均匀、不稳定、损坏或被污 染。 

4.7.2能力评定 4.7.2.1能力验证提供者应运用符合能力验证计划目标的有效评定方法。该方法应形 成文件并包含对评定依据的描述。能力评定不应分包(见5.5.2)。 4.7.2.2适当时,为达到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对参加者的能力提 供以下方面的专家评议: a)将整体表现与预期比较,并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b)室内及室间的变异,及其与先前能力验证轮次、类似能力验证计划、或已公 布的精密度数据的比较; c)方法或程序间的差异; d)误差的可能来源(针对离群值)和提高能力的建议;

e)给参加者的建议和指导性反馈,作为参加者持续改进程序的一部分; f)由于非正常的因素,无法进行结果评价和能力评定的情况; g)其他的建议、意见或总体评述; h)结论。 注:在某个特定的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过程中或完成之后,定期向参加者提供单独 的汇总表是有用的。汇总表可包括各参加者在连续的能力验证计划的各轮次中能力的 最新汇总。如需要,可对这些汇总做进一步分析并强调其趋势。 4.8报告 4.8.1能力验证报告应清晰、全面,包含所有参加者结果的资料,并指出每个参加者 的能力。最终报告的批准不应分包(见5.5.2)。 注:如果不能为参加者提供所有原始资料,那么可以提供一个结果汇总,例如, 以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4.8.2除非不适用或能力验证提供者有正当理由,否则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提供者的名称和详细联系信息; b)协调者的姓名和详细联系信息; c)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位、签名或等效标识; d)提供者分包活动的说明; e)报告发布日期和状态(如初期的、中期的或最终的); f)报告的页码和清晰的结束标记; g)结果保密程度的声明; h)能力验证计划报告的编号和清晰标识; i)对能力验证物品的清晰描述,包括能力验证物品制备、均匀性和稳定性评定 的必要细节; j)参加者的结果; k)统计数据及总计统计量,包括指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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