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管理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认证服务 > 机械行业认证 > 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项城要多长时间氧舱办资质评审细则和山西离石权威咨询代理强制式货梯设计资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南京
  • 产品品牌:顺杰
  • 包装规格:顺杰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4-11-30 00:09:22
  • 有效期至:2015-11-30
  • 收藏此信息
项城要多长时间氧舱办资质评审细则和山西离石权威咨询代理强制式货梯设计资 详细信息

项城要多长时间氧舱办资质评审细则和山西离石权威咨询代理强制式货梯设计资质

(二) 压力容器发生爆炸的;

(三) 压力容器有毒介质泄露,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 压力容器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 压力容器有毒介质泄露,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除上述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

    本 章 小 结

    1.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要求

   

    2.关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的耐压试验

   

3.合于使用评价—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的安全评定

4. 应用RBI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

 8 安全附件            (共6条款)

    8.1  安全附件通用要求

  (1) 安全阀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定期检定执行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2009年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2) 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 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5)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8.2  安全附件装设要求

  (1)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2)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结构时,应当符合GB 150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3)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4)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

    8.3  安全阀、爆破片

  8.3.1  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

  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 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者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当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

1)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允许差值应符合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装置》规定。

2) 安全阀、爆破片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安全阀的泄漏(密封)试验压力应当大于管道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爆破片装置的最小标定爆破压力应当大于1.05倍的管道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所选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的额定泄放面积应当大于安全泄放量计算得到的最小泄放面积。

  4)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允差按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装置》表1规定,或者按照设计技术的要求。爆破片的检查、抽样及其爆破试验应当符合GB 567第4.1、4.2条的要求。

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是综合性全国范围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拥有可靠的能力对于3c认证煤安认证工业产品认证特种设备认证有着丰富的咨询经验 

我们是做各类企业管理咨询的综合性企业管理咨询机构

联系人:郝琴

手机:13605180375

          13851787257

电话以及传真:025-83619622

邮箱:980837454@QQ.Com

QQ: 2323174057

1445404680

公司网站:http://www.sjzxnj.com/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89号锦华大厦1602室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