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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南宁氧舱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资质以及电力铁路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资质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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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南京
  • 产品品牌:顺杰
  • 包装规格: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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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4-11-30 00:09:04
  • 有效期至: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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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氧舱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资质以及电力铁路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资质颁发 详细信息

南宁氧舱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资质以及电力铁路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资质颁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1/2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7.6  特殊检验情况的处理

  (1)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说明,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2)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本规程7.7的规定办理;

  (3)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当制定可靠的监护和抢险措施,如因监护措施不落实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

    7.7  合于使用评价

    (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的原理及要求,见附录C)、

  安全状况等级定为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验发现严重缺陷可能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的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向批准的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的申请,同时将需评定的压力容器基本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

      (3)压力容器的合于使用评价应当参照GB/T 19624 《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的要求进行,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缺陷的性质、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缺陷的发展预测在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的评定结论,说明缺陷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影响。

  (4)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报告,由具有相应经验的评价人员出具,并且经过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批准,承担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检验机构对缺陷评定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5)压力容器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合于使用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其他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允许运行参数和下次检验日期,出具检验报告。

  (6)使用单位应当将压力容器合于使用评价的结论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并且严格按照检验报告的要求控制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加强年度检查。


  7.8  基于风险的检验(RBI)

    (RBI的基本原理与检验要求主要核心内容,见附录B)

  7.8.1  RBI的应用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大型成套装置的使用单位,可以向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以下简称RBI)申请:

  (1)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且定期进行演练;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运行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

  (4)生产装置及其重要设备资料齐全、完整;

  (5)工艺操作稳定;

  (6)生产装置采用数字集散控制系统,并且有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7.8.2  RBI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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