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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注意事项            138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法规知识
1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法规体系结构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为承压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往往并发火灾、中毒等灾难性事故。由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具有发生爆炸或泄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性,世界上各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一般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建立了完善的法规体系进行规范和管理。中国目前还没有特种设备的专门法律。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的安全法制,我国目前主要是依据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代替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对于我国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确立了依据。为贯彻落实《暂行条例》的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根据《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授权规定,制订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原劳动人事部于1982年8月7日颁发。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先后颁布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我国的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形成了“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三个层次的法规体系结构:
1.1第一层次: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1)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法规性文件:
(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1.2第二层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这部分内容是监察制度的主要内涵。
(1)部门规章:以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并经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告的“办法”、“规定”。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997年7月18日劳动部令第8号发布)、《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1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
(2)规范性文件:以部门文件形式发出的“监督管理规定”、“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检验规则”等。
①监督管理规定、办法类: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监督考核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焊接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人员考核注册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②安全监察规程类: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③技术检验规则类:
————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1.3第三层次: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
(1)相关标准:是指一系列与锅炉压力容器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择其主要的相关标准,列有: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12337-1998《钢制球形储罐》
————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质》
————GB12241-89《安全阀一般要求》
————GB9222-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16508-1996《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