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大鹏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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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供应慈溪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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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余姚、慈溪、上虞、宁波
  • 产品品牌:余姚大鹏商标专利事务所
  • 包装规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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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4-09-22 09:07:05
  • 有效期至: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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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慈溪专利 详细信息


22、申请商标注册被受理了是否意味着已经通过了审查并能够获准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并不意味着该申请经过了商标局的实质审查,更不意味着该商标能够获准注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即发给申请人《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即发给申请人《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法实施条例》地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即发给申请人《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只是该申请进入审查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审查程序的终结;收到商标局发给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说明申请人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手续及文件填写方面符合规定,可以继续进入下一步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并不说明商标局已经对该申请进行了实质审查。申请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并公告,只有在下一步的实质审查程序中才能决定。许多人对此不甚了解,以为收到了商标局发给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说明商标局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了审查,就可以当作注册商标来使用了,以至于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其实要了解这一点并不难,只要看一看《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了。         

23、汉字姓氏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中国的姓氏众多,且很多常用的姓氏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故在日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类别中,以常用姓氏且用普通形式表现为商标的,通常不能获准注册;但若以特殊形式表示,指定使用于非日常生活用品与非日常服务的,则可能获准注册。 

24、如何确定开发"商品房"服务的类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近就"商品房"如何确定类别问题复函武汉中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分类原则,19类的"非金属建筑物"是指简易的或是可移动的建筑物,不包括"商品房"。在"商品房"建筑、销售等环节中,建永久性建筑的服务属于37类,以"商品房建造"申报;出售"商品房"的服务属于36类,以"商品房销售服务"申报,建议同时申请两类,申请人的权益才能全部得以保护。 

25、商标评审案件能否要求提前审理?
     评审委员会对受理的各类评审案件,总的来说按申请先后进行审理,特别是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必须严格按复审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受理。否则,有可能将申请在后的先予核准,这样则违反《商标法》申请在先原则。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经申请人请求,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前予以审理。              

26、商标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对经过形式审查,决定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对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准予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所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条款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形的审查(即所?quot;禁止性规定的审查"),另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审查(即所谓"在先商标权的审查"),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性规定审查"的过程其实就是对相关法条的理解与是适用?quot;在先商标权审查"的过程则是对指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是否属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判定。因为《商标法》前述条款只是对商标审查依据的原则性规定,在审查实务中尽凭这些原则性规定是无法进行实质审查工作的。因此,商标局还制定了《商标审查准则》,对《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逐一进行了了解。

27、商标注册的申请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即"商标规费")。缴纳商标规费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形式要件之一,如果仅提出商标申请而不缴纳商标规费,商标局将不予受理。这一规定申请人都能接受。现实中有些申请人在申请商标驳回以后要求商标局退回当初缴纳的商标规费,或者换一份商标申请而不缴纳费用,要求用原先缴纳的商标规费抵充。这是对现行商标规费收缴办法不了解所致。商标局在1996年1月15日下发执行的《关于执行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缴纳的商标规费,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程序,不论该商标是否核准注册,均不再退还上缴的费用。此前执行的分步计收商标规费的办法(申请人申请时先交纳申请费和审查费,申请商标刊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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