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测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COC认证,专注肯尼亚PVOC,尼日利亚SONCAP,沙特SASO,FDA认证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检测服务 > 材料检测 > 深圳环测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水龙头出口肯尼亚PVOC检测认证哪里做最权威最优惠?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6-05-18 13:52:59
  • 有效期至:2016-06-18
  • 收藏此信息
水龙头出口肯尼亚PVOC检测认证哪里做最权威最优惠? 详细信息

《十年检验经历,倾力打造检测认证》测试就找CTB吴先生电话:15915427282 QQ:2880845281微信:15915427282 
                                                                                                
一、《质检报告,检测报告要怎么做,检验报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以及费用周期流程是怎么样权威证书盖CNAS认监委授权, CMA计量资质,出口国内各个国家客户要求办理检测认证出货流程如何办理资料,怎么注册合作?






二、项目。
环境可靠性微生物检测化学分析测试能效检测




手机、蓝牙、wifi等无线通讯检测




 锂电池检测认证


中国:CCC认证CQC认证商城质检报告安防产品公安部委托报告 


ISO9001认证 ISO14001认证 TS16949认证锂电池航空安全认证空气净化器检测


美州:FDA检测 FDA注册 FCC认证 BQB认证 UL认证CPSC认证 ASTM认证加州65认证 ETL认证CEC认证能源之星认证


欧州:CE认证ROHS检测 REACH检测 EUP能效检测 TUV认证 GS认证 SGS认证


亚洲:SASO认证 PSE认证TELEC认证 KC认证BSMI认证 NCC认证 BIS认证中东COC认证


澳洲:GEMS能效认证 CTICK认证 SAA认证 RCM认证


非洲:非洲各个国家COC认证


微生物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无线通讯检测,电池检测……




第一步: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第三步: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照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取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第四步:样品检测
企业在型式试验阶段应作的工作为:送试验样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试验进度,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要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及时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认证机构。




第五步:证书领取
认证机构主任签发证书。
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到认证机构自取或要求寄送证书。




  CTB是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合作实验室,同时通过了计量认证(CMA),完全具备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资质。除了通过国内的认可以外,CTB还通过了英国UKAS,美国ANSI、美国"能源之星"、新加坡SPRING等机构的认可,是美国消费者委员会(CPSC)、美国UL、美国FCC、加拿大IC、墨西哥NYCE、挪威NEMKO、德国TUV、美国纺织品染化师协会(AATCC)、美国WRAP等国际权威机构授权合作的实验室,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欢迎各位老板来电交流,我们的服务宗旨,为您的销售创造的价值。
  吴先生:微信:电话:15915427282 微信:15915427282 QQ:28808452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