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进口灌装日期证明样板|进口红酒清关代理
红酒进口灌装日期证明样板|进口红酒清关代理
晟通进出口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的红酒进口代理,红酒进口报关等各种红酒进出口业务,进出口运输(如进口空运、进口海运、出口空运、出口海运、快递进口)、进口商检、等等。作为进出口代理公司的实力派,我们热诚欢迎各位需要进出口贸易的朋友前来咨询合作!
进口红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红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 生产厂商《红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红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红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进口红酒的中文名称的确定
1、 以葡萄品种名或厂商名命名的,以该葡萄或厂商的中文名命名;
2、 以产地命名的,以其中文译名命名;
3、 以品牌命名的,为了中外文发音的对应,一般以音译汉字命名。
进口红酒的进口税:
目前,进口瓶装红酒(22042100)现行税率:
1. 关税:14% (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殖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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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东莞市晟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先生(进出口行业工作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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