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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锂电池出口运输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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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9-06-12 09:48:50
  • 有效期至: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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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出口运输需要注意的事项 详细信息

一、UN编号及运输专用名称的变化(详见附件一)

二、锂含量单位的变化

锂离子中含锂的单位由原来的“安培/小时(Ah)”更改为“瓦特/小时(Wh)”(在航空运输中2009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必须在电池外表面标注以“瓦特/小时”为单位的锂含量,09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锂电池的锂含量标注法可以一直运输至2010年12月31)。

“毫安培/小时(mAh)”与“瓦特/小时(Wh)”的换算公式如下:

Wh=mAh/1000XVolt(瓦特/小时=毫安时/1000X电压)

三、包装说明的变化(详见附件二)

新增包装说明965至970,包装说明其中第一部分为原特殊规定A45的相应内容,即锂电池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时需遵守的规定,包装说明第二

部分为锂电池作为第9类危险品运输时需遵守的规定。

四、特殊规定的变化

1、将原先特殊规定A45中内容移入新增包装说明965至970中的第一部分,取消原有的特殊规定A45条款。

2、新增特殊规定A164条款如下:

任何具有潜在放热危险的电池或电池驱动的设备以及车辆必须事先做好

准备以防止:

(a)短路(例如在电池裸露的电极上进行有效隔离或在设备上做好电池

断路的处理以及保护裸露的电极)

(b)意外启动

五、随附文件的变化

任何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锂电池,每票货物必须附有一份随附文件(需要时此文件随附在货物上一起运输),如货运单等,在文件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锂电池。

2、一旦包装件破损会存在易燃的危险性,必须小心操作。

3、包装件如发生破损需采取的特殊程序,如果需要,包括对包装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

4、联系人电话号码。

六、标签的变化

当锂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在每个包装件内所含的锂电池大于2个锂电池或4个锂电池芯时)作为非危险品

运输时,新增锂电池操作标签(一旦包装件发生破损,将停止运输),此标签必须由托运人自行粘贴。

注:标签中*号位置需标注“Lithiumionbattery”或“Lithiummetalbattery”

最小尺寸:120*110mm

边框:红色警示边框

“Call”后面为:联系人电话

七、非危证明的变化(详见附件三)

其他未尽事宜(例如锂电池内包装防短路要求、并联电池芯的防电流逆流等)参见IATA《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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