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一下我公司代理二手机械进口流程: 简易流程:海外发货至香港---旧机电进口商检备案-----安排香港中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 大部份机电类都需要办理O证-------驳船至东莞沙田码头(可以安排驳船到全国各地码头)-----进口清关、缴纳税金、通关查货-----安排货送厂家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备案许可,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 (3) 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 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