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智(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服务比较好的技术服务合同、商铺租赁合同x3606c9n、技术服务合同等。公司自2016-03-17注册成立以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至诚服务,追求完美”的服务宗旨,公司业绩蒸蒸日上。立足北京市,以市场为导向,想客户之所想,及客户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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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合同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威智(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优律库居间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直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与信赖。严格实施质量体系,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树立“质量为根本、信誉为口碑、客户为至上”的经营理念,开拓进取,提高产品质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