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刑事律师

主营:龙华刑事律师 宝安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 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 律师会见 取保侯审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龙华刑事律师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供应龙华大浪刑事律师所 大浪著名律师 大浪刑事律师网 宝安大浪闻名律师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 有效期至:2015-09-29
  • 收藏此信息
供应龙华大浪刑事律师所 大浪著名律师 大浪刑事律师网 宝安大浪闻名律师 详细信息

龙华大浪刑事律师所 大浪著名律师 大浪刑事律师网 宝安大浪闻名律师 深圳知名刑事律师咨询:13713662788、QQ:578207175
深圳知名刑事律师:邹立洪律师(12年律师经验)
邹立洪律师;专业刑事案件律师;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刑事办案规则》《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深圳资深律师 龙华刑事辩护律师所负责人 邹立洪律师;专业刑事案件律师手机:13713662788 0755-33101286;QQ: 578207175
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law668.com
律师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90号三楼龙华法庭对面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