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内文化活动的开展,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有效补充各有关单位紧缺的专业人才,响应国家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结合现代演出用的音响设备,以实践为主使学员真正掌握现有音响设备的安装与使用、维护与保养;部分课程聘请专家老师授课。北京裕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隋春立声光视讯科技工作室、博锐时代教育机构联合多家校企及事业单位,举办音响师技能培训班。
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音响公司、厂商、部队及一切符合条件热爱音频从事音响、灯光、视频技术的设计、制造、检测、营销等工作的从业人员;
2、文艺团体、剧院、礼堂、会议厅、音乐厅、体育场馆及歌舞厅等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声像灯光技术管理、操作的人员;
3、大、中专及职校艺术类专业学生〔或毕业生〕,以及希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4.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培训安排
培训方式:采取理论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结合职业特点,注重音响调音的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具体分析和个性化指导,提升本职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达到培训目标,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培训师资: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等单位著名专家、教授授课。
核发证书
为成绩合格者办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加盖公章。此证书为中英文对照,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长期有效,欢迎广大从业人员和热爱灯光音响的朋友们踊跃报名。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5801638750
在线QQ:52467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