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拓力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认证服务 > 电子行业认证 > 北京天拓力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供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疑难问题解答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 有效期至:2015-09-29
  • 收藏此信息
供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疑难问题解答 详细信息

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问答集锦,如果有疑问或者为企业做免费的测评可以联系我们,Q:1135205050   Tel:010-52914565 预祝企业朋友们,顺利通过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复审。

1、问: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以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的普通税率是25%。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更有机会获得创业风险资金投资,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也是以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


2、问:是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答:不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配套法规,部分企业的税收优惠幅度可以大于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即便达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也不宜申请认定。这些企业包括:(一)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可以免征、减半征收所得税,详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8条 (二)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以及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企业,可以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期,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9条、第110条 (三)从事技术开发以转让研究成果为主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第27条第4款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1条规定,500万元以内所得免征、500万元以上所得减半征收所得税 (四)新税法实施后仍在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新税法2008年1月1日实施以前,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选择天拓力行代理机构的理由:
⑴ 严格审核评定(我们会为我们的审核评定负责)
⑵ 能得分的项目上提升成功率(为企业所大限度上得到能得到的分)
⑶ 所有的材料我们辅助整理,撰写申报材料(专业的审核人员来撰写申报材料)
⑷ 负责联系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一站式服务)
⑸ 全程跟踪(从评定到整理材料到最后拿证书都有专业人员跟踪)

⑹ 不成功后期不收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天拓力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双全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