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技部(国科外审字(2009)0231号文)批准,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与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定于2009年12月在埃及联合举办“中国科技与创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 为做好此次展览会的筹备和展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展览时间:2009年12月 二、展团在外停留天数:12天(含往返途经第三国2天) 三、展览内容 1.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自主创新技术及产品。 2.实用新技术产品,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与节能产品、汽车、摩托车、农业机械、轻工产品等。 3.其它适合埃及和非洲地区合作、出口的技术及产品。 四、展出形式 以模型和实物操作演示为主要展出形式,辅以图片和文字展板、灯箱、录像播放等形式展出。以9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为基本展出单元,原则上每9平方米最多配置2名参展人员。 五、参展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组织报名。如确定参展,请填写参展报名表、参展项目表、参展人员登记表及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参展人员出国经费来源证明(由参展人员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待参展项目筛选合格后,通知各报名单位正式办理出国参展手续。 六、特别说明 1.此次展览,参展企业必须有实物展品。 2.参展企业提供单位简介、项目简介、展品图片等资料,以便制作展板和会刊。文字资料要求中英文对照,每块展板限200字以内并提供不小于1M的JPG格式图片2-4张,注明企业或项目的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务必于7月2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3.为配合企业宣传,展会拟设立LED显示屏,组委会将重点挑选一些项目滚动播放。请参展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提供英语版或英文字幕版的项目或单位介绍(不超过5分钟),于7月20日前将DVD光盘寄到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4.将附件2、3、4、5、6、7的盖章原件寄送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Zjexpo2007@163.com。为便于工作,附件表格内容请勿手写。 七、收费标准 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等由科技部专项经费支付,原则上限定每9平米展台免费运输不超过1立方米的展品。 1.参展报名费:每人2,000元人民币。 2.参展人员出国费:每人30,000元人民币,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保险费、国际旅费、国外机场费、食宿公杂费、个人零用费、城市间交通费、通讯联络费等。 3.展板制作费:每个9平米展台统一免费制作3块展板,如要增加,需支付每块展板制作费300元。 上述费用不包括展台雇聘翻译费和国外业务活动费用。 八、缴费时间 参展报名费于2009年7月20日前汇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参展人员出国费于2009年8月15前汇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