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平律师(个体经营)

主营:离婚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物流 > 货代 > 王继平律师(个体经营)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知名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和立案法院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全国
  • 产品品牌:离婚诉讼
  • 包装规格:无
  • 产品数量:1
  • 计量单位:普通
  • 产品单价:5000
  • 更新日期:2015-06-06 22:28:18
  • 有效期至:2016-06-05
  • 收藏此信息
知名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和立案法院 详细信息

陕西离婚律师-著名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咨询电话13772172229)律师针对离婚当事人的咨询,对于诉讼离婚时,应当由哪些法院受理或是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等相关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指出:不论是以家庭暴力、分居两年、还是重婚为由还是其他理由起诉离婚,只要是起诉离婚的情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除此之外,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形: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陕西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电话:13772172229. QQ:609114770.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