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销毁化妆品厂家,库存护肤品销毁处理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联系方式:18049902312 联系电话;021-50791750 联系人:朱小姐 电子邮件:2507870890@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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