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申请者在申请办理各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有关软件登记事项的公告。
 
一、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  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  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  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  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  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
 
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1.  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  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  鉴别材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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