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企业科技顾问服务公司,苏州CPC秉承:诚信(Credit)、分享(Participation)、合作(Cooperation)的经营理念,立志于为为客户提供增值顾问服务、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发展问题解决方案。
本公司主要的业务受理有: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项目、专利申请、版权申请等等申报项目。本公司与多家企业合作成功过(如:真彩、中国铁建、亚太金属等等)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具备提供知识产权体系完整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汇集商标、专利、版权,保护核心竞争力,构建技术优势平台,  成为您身边最专业、最贴心的知识产权顾问是博远一直的追求,客户仅需投入极少人员、时间、精力即可获得期望成果,每次合作都是愉悦经历。期待与您一起见证博远的规范、诚信与生命力!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07年成立,我司现拥有多家合作企业,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增值咨询服务,为客户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欢迎各大企业前来咨询洽谈!
联系电话:0512-62370310            手机:1599581922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北楼602室  (苏州汽车南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