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税改“堵漏”:跨国公司税率或增长4倍_杭州建筑税务
财税小知识:
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出台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g20税改“堵漏”:跨国公司税率或增加4倍】 ◎ 已经初露端倪并获20领导人支持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未来数年内将在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体系中掀起巨大的改革风暴。
根据项目的时间表,2014年11月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召开的20领导人峰会将对首期已经通过的行动计划和草案进行背书,这意味着项目将获得20成员国的最高层面支持,并敦促各成员国分头制定各国的税收改革计划。
根据此前20悉尼宣言,成员国认为目前国际税收体系造成了税收与实质经济活动不匹配的情况,因此发起这项全球范围内的反避税行动,认为利润应当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
表明这些主要国家希望确保他们的公司在应该缴税的地方缴税。 全球分析和咨询机构牛津分析( )的北美分析师克里斯·奥茨博士(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显而易见的是,针对的是在多个国家拥有经营和投资实体的跨国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复杂的税收筹划,建立错综的控股公司和子公司结构,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以避免在其实际经营和利润来源地缴纳更高的税款。
美富律师事务所( &  )专门研究税务的律师洪肇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希望避免双重不征税的情况出现,比如一家公司在爱尔兰经营,在百慕大注册成居民企业,却不按照规定向任何一方缴纳相关税款。经合组织()希望的是,在一个理想的世界,应该有一个对等的税收环境;对于那些跨国投资的公司来说,税收不必成为影响他们投资决定的因素。
对跨国公司来说,项目风雨欲来,将极大影响他们目前的税收筹划方案。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各国之间对这一项目的诸多细节存在利益冲突,立法能否顺利按此进行是一个巨大的问号。更多的公司和税务专家目前还处于观望状态,认为至少在未来4-5年内,他们将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还在倡议层面
最早由20成员国在2012年达成共识,并由经合组织()具体负责规划。在2013年6月发布了行动计划,总共包括15项内容。
2014年9月16日,首批7个行动计划和草案以及一份解释性声明对外发布,并获得20财长和央行行长审议通过,只待领导人峰会的最后背书。
而根据野心勃勃的计划,剩余的行动计划将在2015年9月和2015年底分头完成制定。2016年的税收征管大会()可能讨论执行问题,并在2017年开始在各国实际推动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参与项目的国家不限定在成员中,而是扩大到了20的其他国家。目前的参与国一共有44个,其中34个是的成员。中国则作为非国家参与到该项目中去。
这一项目从名称中就可以看出,其旨在打击跨国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减少在经营活动来源地应税的税基,将利润转移到其他低税率地区,从而达到在总体上减少缴税的目的。
目前得以公布的7个行动计划(草案),包括针对新兴网络经营方式缴纳税款问题的数字经济挑战、旨在推动各国改革有害税收优惠制度的有害税收实践、针对多国不同税收处理而达到双重不征税目的的混合错配安排、税收协定滥用、针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转让定价而制定通用模板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开发可迅速落实的法律工具的多边工具等。其中有一些已经最终成文,部分因为细节问题还处于草案阶段。
其他需要在明年推出的行动计划,包括令人关注的和避税天堂有直接关系的强化受控外国公司税收制度、针对利用利息支出和金融工具交易进行避税的利息扣除、厘清常设机构定义等旨在打击跨国公司通常使用的避税方法的措施。
这些规则之细令跨国公司和税务筹划专家如临大敌。
美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艾斯纳安倍事务所( )税务顾问哈罗德·阿德利翁(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国公司对此十分担心,这当然会影响到他们的底线:他们现在如果只需要缴纳3%-4%所得税的话,未来需要缴纳的有效税率有可能达到15%-20%。
不过,至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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