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创建于2014-12-01,经历快速发展,已经发展成为一家颇具规模和成效的面点师培训、函授大专学历的公司,是中国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学历教育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
   广州市黄埔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效方法的茶艺师培训的教育与培训的机构,全优学校总部位于。多年来,全优学校一直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全优学校教育的成功离不开全优学校人对服务称赞的全优职业培训学校的研发的重视,在重视教学研发的同时,全优学校的教育学习环境营造独具风格,功能齐全的职业技能培训设施设备,优美的学习环境,非常适合莘莘学子慕名而来学习与成长。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幸福广东的工作要求。按省厅工作部署,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户大型企业均需配备1名以上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为此我公司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协会授权,开展该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具体内容如下: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并经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高师,该证书与助理工种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应,按照《关于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第四点第二条规定:“高级技师专项津贴标准800元/月”,保障了高技能人才在职和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并可作入户本市的参考依据。今期起,本省户籍人员取得证书后可获得相应资助(按省2014年34号文件执行)。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内容1、劳动标准实施;2、劳动合同;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5、劳资沟通与民主;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7、高效提升应试能力培训(特设)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师资由省内、外在劳动关系领域具有丰富实战及教学经验的专家授课。培训对象企业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及负责人员;工会、政工及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报名条件:(一)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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