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冷却和冻结加工。经整理加工后的水产品应立即进行冷却和冻结。冷却是利用碎冰或冷风迅速将水产品品温降到0℃左右;冻结操作应符合ZBB53004《水产品冻结操作技术规程》的要求。冻结温度尽可能低一些,实现产品快速冻结,一般吹风式冻结的室内温度应低于-23℃,接触式(平板式、搁架式等)冻结的设备表面温度应低于-28℃。有效冻结时间一般不超过10h,体型较大的鱼类不超过20h接触式冻结不应超过8h。水产品冻结终温应低于-15℃ ,方可出冻结间或冻结装置。第三是冻结后处理,水产品冻结后立即脱盘,在低温室内进行包装,有的在包装前还要镀冰衣后再进入包装工序。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清洁卫生、无异味、耐低温,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纸、复合包装材料、标签纸等应不含任何有毒物质。包装材料或容器在使用前应预冷到-10℃左右,包装应当完整和紧贴产品,然后按一定要求进行装箱。对不带包装的冻结水产品,冻结脱盘后应立即镀冰衣,冰衣要均匀透明,铰冰衣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而且经过预冷或加冰冷却,水温在0℃~4℃之间。只有经过上述冷加工后的水产品原料或水产食品方可进入冷库保藏未经冷却或冻结的热货不得直接进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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