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UN38.3测试标准的测试报告包括下述两部分:
1、测试结果(见附件)
2、测试程序报告
(三)UN38.3测试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应由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认可。认可程序如下:
1、收运部门将托运人提供的UN38.3测试报告报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
2、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对测试报告进行评估,然后将意见反馈至收运部门。各航站收运部门应存档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已认可的电池型号。对于这些型号的电池不需要托运人再提供UN38.3测试报告,但托运人应提供的其它文件仍需提供;
3、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将不定期地对所认可的测试报告中的电池型号通知公司所有航站;
注:没有或未通过UN38.3测试的锂电池为原型锂电池,在获得始发站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可以按仅限货机运输,具体要求见DGR中的特殊规定A88及其它相关规定。没有或未获得始发站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的原型锂电池禁止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