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定1.推焦电流不应大于200A,推焦极限电流300A。2.推焦顺序为9-2串序。3.炭化室自开炉门到关炉门的敞开时间不超过7分钟,补炉时不宜超过20分钟。4.从焦饼推出到装煤开始的空炉时不宜超过7分钟,烧空炉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5.个别情况需要延长时,应由车间负责人批准。打开炉门后7分钟不出焦,应对上炉门。6.因故延长推焦时间,故障排除后,允许加速推出熟焦,但每小时比正常计划增推炉数不得超过两炉。7.推焦系数按下列计算: 推焦计划系数K1:K1=(M-A1)/M 式中:M—本班计划炉数A1—计划与规定结焦时间差±5分钟以上的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