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切勿充电不足,过充电或过放电。
2、电池单体电压低于1.7V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充电。充电完毕电解液密度调整到1.28g/立方厘米。
3、充电过程中控制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充电时打开所有蓄电池加水帽,严禁接近明火。
4、补充液须使用蓄电池专用水,加水过程中不能混入杂物,否则造成自放电或产生毒气体等。切勿补水过程并保持电池表面的清洁与干燥,否则会降低蓄电池的容量,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5、每周使用人员进行一次液面和连接线可靠的检查保养,液面过低会造成蓄电池发热、烧损等事故。
6、使用过的蓄电池如暂时不用,应充足电,促贮存在通风干燥处,每月补充电一次。
7、当电压低于21V时,即表明蓄电池电量不足,尽快将蓄电池进行充电方可继续使用。
8、上下班前后,必须做好相关点检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完整。转载请注明出处(胶州吊车出租商告诉您叉车的使用安全与保养:http://www.guoshengqizhong.com/gongsixinwen/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