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中巴原产地证FTA,中巴原产地证FTA,中巴产地证FTA,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FTA,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1)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简介: 巴基斯坦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两国经贸合作历史悠久,成效显著。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两国进一步加强了双边经贸合作。2005年5月,中国与巴基斯坦启动建立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签署了《中国与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和双方降税清单。200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下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正式签署,该《协议》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6年11月24日,两国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巴双方决定,将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贸协定 。 (2)中巴自贸区原产地规则:首先应判定产品是否符合完全原产品或完全获得品的条件,如果符合,产品是完全原产品或完全获得品;(规则三)如果不符合,应确定对非原产成份所进行的加工是否超出规则七所定义的不充分加工的范围,如果未超出,产品不具有原产资格;(规则七)如果超出,确定产品是否被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所涉及产品的清单,如果是,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如果符合,产品具有原产资格;(规则六)如果产品未列入上述清单,确定原产于本国的成份或本国成份和巴基斯坦的成份总共能否达到产品FOB价的40%,如果达到,产品具有原产资格。(规则四、五) (3)申办《中-巴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步骤 1.产品目的国:巴基斯坦; 2.产品列入降税清单范围 3.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4.添加该类证书注册,填制证书并电子申报 (4)证书填制: 关于证书第八栏的填写:(1)出口成员方完全原产的产品 ,填写字母“P ”:(2)使用非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或无法确定原产地的原材料生产和加工产品时,所用这种原材料的总价值不超过由此生产或获得的产品的离岸价格的40%,且最后生产加工工序在该出口成员方境内完成,填写单一国家成份的百分比,例如40% ;(3)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五的产品,且该产品在一个成员方被用于生产可享受另一个成员方优惠待遇的最终产品时,如这部分成份在最终产品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成份累计中不少于最终产品的40%,填写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累计成份的百分比,例如40% ;(4)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PSR”。TEL:13352909935 QQ:757983823 MSN:laizhiqing@hotmail.com 陈先生(源头专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