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刑事律师,龙华深圳辩护律师,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邹律师,法律咨询与委托热线:137-1366-2788
广东深圳律师事务所系经司法部门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化、高层次、富有法律服务经验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本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法庭对面(公交车站台:城市明珠、深圳市医院龙华分院),办公面积约600平方米。本所刑事辩护业务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刑事辩护部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精神,全面客观了解犯罪事实,全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权益,促使当事人被从轻量刑、减刑或免刑。多年来成绩卓越,办理了全国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专业、负责、诚信、高效”执业理念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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