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刑事律师网

主营:龙华刑事律师 龙华律师 龙华刑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深圳龙华刑事律师网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 产品品牌: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 包装规格: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件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 有效期至:2015-09-29
  • 收藏此信息
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详细信息

观澜龙华刑事律师 深圳观澜刑事律师事务所  

深圳西乡 九围看守所 律师会见,邹立洪律师法律援助咨询热线: 13713662788、0755-33101286,QQ:578207175;邹律师提供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律服务,会见速度快,上午办理委托手续,下午即能会见!深圳刑事律师邹律师介绍:

邹律师主要业务范围: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桉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叁.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桉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桉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桉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桉或撤消桉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邹律师十年法律从业经验,擅长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其在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具有丰富办案经验,拥有大量成功案例。
邹律师先后在全国各地多家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广东深圳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邹律师曾先后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多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邹律师郑重承诺:当事人委托的每一案件均由邹律师亲自出庭办理,不交由律师助理,以保证案件质量。

邹立洪律师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