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主营:食品进口报关/进口食品报关代理/食品进口流程/进口食品手续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进出口代理 > 全套代理 > 东莞市海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供应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 产品品牌: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
  • 包装规格: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 产品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
  • 更新日期:2014-01-17 15:03:32
  • 有效期至:2015-01-17
  • 收藏此信息
供应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详细信息

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进口食品及具体环节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产地证、质量保证书等等。对于食品以“托”来打包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证明”。另外,就是对货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在商检检验完毕后,同时进行海关申报na shui。程序和其他进口货物一样。要注意的主要是海关审价人员对所申报进口食品到岸价真实性的审查。这一点必须要准备一些说服资料,以免海关不信任并且由海关定价(当然会比原申报价高很多),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 
 一、进口食品企业应该具备的主体资质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食品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二、挑选确定进口食品厂商和产品

  挑选一款品质优良、包装精美、价格合适、适销对路的进口食品,对于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销售和赢利非常关键。如何寻找和物色好一款酒呢?首先要根据自己的特长、所经营的地域范围、资金量和推广能力,确定需要代理产品的种类、食品的价格档次和年进货量。

  具体寻找厂商可以通过下列过程和方式进行:

  1、 参加食品展览会
  目前,国内外有许多专业食品展览会和产品推届会,代理商可以通过这些会议,同时直接与许多厂商面对面的洽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比较品质、价格、包装、供货代理条件等等。

  2、 网上浏览寻找
  可以通过网上搜索和浏览国外的食品专业网站,通过邮件、电话和传真,和食品厂商联系。在取得一定的沟通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要求厂商寄样进行外观直观考察和对食品进行品鉴。满意后再进行价格、供货条件的商务谈判,最后签约、办理中文注册商标等有关手续。

  3、通过专业咨询公司或国外驻华商务机构介绍,获取希望在中国发展的外国食品商的信息。

 三、进口食品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食品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四、进口食品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 
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东莞海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手机:18665543525(服务热线)

电话:0769-33227821(东莞总部)

传真: 0769-22855000(东莞总部)

邮箱:huang3525@seabond.cn

网址:http://www.seabond.cn/

地址:广东省 东莞市 南城区 鸿福路200号 第一国际财富中心 F 座 907 室;
===============================================================================
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已到港饮料清关最快要多少时间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