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防火门的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木质防火门当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木质防火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 /A类防火门又称为完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级分别为0.5h(丙级)、0.10h(乙级)、1.5h(甲级)和2.0h、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