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什么要积极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简言之,政府鼓励、就业必备,工作岗位的上岗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持有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主要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通行证。
“双证书”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的制度”,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和造就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政府补贴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人社【2012】22号》文件规定:厦门市失业人员、在职员工、应届毕业生,参加厦门市培训机构举办的《厦门市2012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培训,取得厦门市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费最高补贴标准为高级工(三级)16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补贴工种不限制)【温馨提示:大二、大三学生现在报考“全国统考”、“省统考”和“自助安排”(高级、三级)的职业工种,培训费暂不能享受政府补贴,但经过二年后,就有资格报考技师、二级(报考技师资格,需持有高级、三级证书二年以上),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补贴】。
落户厦门根据厦门市政府2012年5月1日出台的《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规定,取得厦门市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可在厦门市申请办理户口落户【详见《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厦府办2012年8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的通知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
关于开展2012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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